企业经营受限 继承公证来帮

日期:2021-06-30 16:58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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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公去世了,但其名下有一个企业要办公证后才能将负责人变更为我丈夫,能加急办理吗?”6月的一天,夷陵公证处来了一位女士,非常着急的询问到。

  夷陵公证处的值班人员热情细致地接待了她并了解相关情况。原来,王女士与其丈夫黄某经营夷陵区某塑料厂多年,但该厂登记在黄某父亲名下,其父亲于去年腊月去世,企业一直未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直至被税务部门告知再不变更投资人,则不能继续领用发票,且银行进出款项也将受限,王女士这下才着了急。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被告知变更投资人要提供公证书才行,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考虑到企业经营随时需要开具发票这一特殊情况,公证员告知可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为其办理,并细致告知了办证所需证明材料。经交谈了解到,其公公还有一个儿子远在重庆。由于办理该公证必须要由该继承人签字表态,公证员提出建议方案,王女士表示该继承人可以来本处签字,但必须保证来了就能办。公证员承诺可以加班为其办理。

  6月28日,王女士带其公公的所有继承人按时来到夷陵公证处。按流程办理完所有继承人的签字手续后,公证员一刻也没有耽误,立即开好公证处介绍信,前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了企业登记信息,又到王女士一家现居住地村委会找工作人员及其邻居核实了其公公的继承人情况,加班为其制作了公证书。“15天才能办好的公证你们2天就办好了,真是帮了我们大忙,太谢谢你们了!”王女士领到公证书时激动的说到。

  “马上办、立即办、加班办”是夷陵公证处对涉企公证一贯的态度。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夷陵公证处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对涉企公证采取优先受理、优先核实、优先出证,做到企业有所需,公证有所应,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得到了办证企业工作人员的好评。(撰稿:成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