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公证处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发力

日期:2021-06-04 15:11来源:宜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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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宜都市公证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努力提升群众在办理公证业务中的获得感。

  2021年4月23日,一位杨大爷因办理不动产过户来到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业务咨询及办理,因其原始结婚证上的登记名字有误,导致业务办理受阻。而在婚姻登记部门咨询后了解到,办理更换结婚证原则上需要夫妻二人同时到达现场,但其配偶因身体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故该过户业务因其无法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而搁置。经多方协调,在我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下,确认该结婚事实存在,只是由于当时因笔误将名字写错。目前登记在这名杨大爷夫妇名下的不动产的权利人的名字为杨大爷现在的身份证上的名字。于是我处工作人员转变思维,从原来的“要证明《结婚证》上的人和杨大爷是同一人”向“证明杨大爷夫妇的婚姻关系存续事实存在”转变。由于结婚证系多年前手写,且婚姻登记部门的信息库无法查到年代久远的婚姻登记情况,我处工作人员后在详细向杨大爷的家属了解情况,其家属也承诺无任何虚假的情况下,又联系杨大爷所在的村委会,在调查核实后,我处现场向其出具了一份证明杨大爷与其配偶“已婚”的公证书。问题迎刃而解,杨大爷的后续事情也得到了顺利的解决。

  2021年5月12日,一位向女士来到我处,欲办理一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委托公证,委托人是其配偶(被羁押在宜都市看守所),我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先为其办理了信息录入及文件的准备,后与市法院联系前往看守所现场进行询问并让当事人签字。虽然该当事人因犯罪被羁押,但其其他合法权利的行使也应当得到保障,我处积极行动,为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桥梁。

  2021年5月28日,户籍重庆、现在松滋市和宜都市两个儿子家轮流居住生活的王大爷因为儿子在湖北去世,需要办理相关继承手续来到宜都市公证处,通过咨询和了解相关办事程序,王大爷提出想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但因为有一项证明材料必须回重庆才能办理收集,在老人恳求下,公证处经讨论商议,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在公证员经过核实相关事实,评估了相关风险后,决定先受理办证,最后由老人家属补送材料。在维护法律的程序价值和实质上的公平正义的取舍上,我处敢于担当、不推诿塞责,用行动诠释了“让人民群众沐浴在法律的公平正义的阳光之下”。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既是契机,也是动力。让我们每位工作人员能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更让我们知道,为群众全心全意服务是我们应当一以贯之的宗旨,我们将会继续保持积极、主动的心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带去更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