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调化解婚姻纠纷

日期:2021-05-24 18:06来源:点军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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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点军司法所会同有关部门,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成功调解一起长达3年之久的婚姻纠纷。

  点军街办巴王店村民闫某华于2000年5月12日,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经多次减刑于2015年12月1日刑满释放回原籍。闫某华释放后与土城乡李家坝村民黄某玉结婚,2017年4月7日女儿闫某然出生。因女儿出生时发生窒息,导致其脑瘫,长期医治无效,花去治疗费50多万元。后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在女儿抚养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虽然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但在女儿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其离婚的诉讼请求。黄某玉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于2020年10月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坚决要求离婚。经过二审庭审,认为案情复杂,如处理不当,将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矛盾。经过认真慎重研判,认为本案应当按调解程序结案为最佳方案。于今年5月21日,宜昌市中院会同点军区法院、点军街办、巴王店村、土城乡政府、李家坝村、点军司法所、点军区民权法律服务所共同集体研判,经各方面深入细致做闫某华夫妇思想工作,讲清法律责任关系,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愿望出发,本着尊重双方实际情况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司法协议:一是闫某华夫妇同意离婚;二是女儿闫某然随父亲闫某华生活,其母亲黄某玉每月承担其抚养费1500元,按每季度最后一天支付;三是闫某华夫妇无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分割。

  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均感到符合本人的意愿,双方都真诚地感谢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的艰苦耐心细致的工作,长期愁眉苦脸终于露出了欣慰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