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扎实推进《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学习宣传
“此次《条例》颁布的亮点之一就是构建了‘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由司法行政部门‘独唱’变成为‘部门合唱’......”。3月19日,在秭归县政府常务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厚坤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措施和建议三个方面对《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进行了解读。
为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切实将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营造全员动员、全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秭归县司法局围绕学习宣传《条例》积极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
一是营造氛围。制定《秭归县学习贯彻<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司法行政人员开展集中学习,编印《条例》单行本500本,发放到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从事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手中。
二是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通过走访、召开恳谈会等方式,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等问题,收集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健全保障体制机制。以村级法律顾问为抓手,开展以律师进村落小区、进服务窗口、进疑难信访案件为载体的“律师三进”活动。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起草《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强化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党委法律顾问的聘任、运用、考核评价机制,为助推基层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法治秭归提供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