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融合文章 坚持“与法同行”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落地生根

日期:2020-12-15 10:46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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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秭归县司法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基层依法治理上下功夫,着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切实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构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适应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将基层普法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以“服务大局普法行”“法律七进”等活动为载体,充分运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节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扎实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度挖掘屈原法治文化,积极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申报屈原廉政文化基地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教育基地,丹阳路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教育示范街初具规模。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让法治精神走进农村、融入日常生活。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宣讲、发放资料、摆放展板、媒体宣传等多样形式,重点围绕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殡葬改革等主题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90余次,其中法律讲座20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2.7万份,营造了普法宣传浓厚氛围。

  二是构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匹配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重点整合服务内容,大力宣传推广“宜律帮”服务平台,线上线下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对全县村(居)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深入调研,将点单派单模式落到实处,全力打造“半小时”精准法律服务圈。继续深化“律师进企业、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五个一”活动,20余名律师深入到顾问企业开展法治宣传30余场次,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2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555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惠民扶助作用,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件,其中赡养案件36件,为认罪认罚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192人次,农村集体“三资”合同清违纠偏、农村家庭赡养问题专项整治、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讨薪”等惠民活动广受欢迎和好评。

  三是构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协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依托“幸福小区”“幸福村落”建设,完善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实现法律顾问进小区、进村居全覆盖,5月以来,村级法律顾问深入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96场次,协助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6件,满意率96%。结合“党建+三治融合”幸福村落示范创建,加强对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意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入户率100%,培育法治示范户221户,培育“法律明白人”556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有效提升,陈家坝村、京丈坪村、陈家坡村、磨坪村、王家岭村等5个村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大力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组织人民调解志愿服务队走街串巷,到田间地头、到群众家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全县各级调解组织上半年共化解矛盾纠纷966件,成功化解945件,调解成功率98%,切实筑牢基层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四是构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衔接的“与法同行”志愿服务实践体系。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与法同行”志愿服务支队、小队,深入乡镇、村(居)开展公益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向基层延伸,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全面下沉社区,累计参加疫情防控工作55人1958人次,捐款14409元。发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益便民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推送法律法规宣传信息600余条,提供法律咨询386人次。结合社区矫正“双八”制度落实,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社区矫正相结合,引导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加社区卫生打扫、洁城洁河等公益劳动,引导他们进一步完成思想上的提升和行为上的改造,今年共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84场次,累计116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