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五峰镇跨省调解为当事人挽回经济补偿百万元

日期:2020-10-09 14:45来源:五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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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求助

  9月9日,五峰镇司法所来了两位满脸愁容的群众。“我弟弟在四川务工遇到了泥石流,人已经走了。我们到四川处理他的后事,但是补偿款和弟弟的遗体都没领到,这次一定要请俩们帮帮我们啊!”

  说话的是麦庄村村民姚某甲。2020年8月18日,姚某乙在四川九绵高速第10标段务工期间遭遇泥石流不幸身亡。姚某乙离异,家中有年逾七旬的母亲、十一岁和十二岁两个女儿。胞姐姚某甲在母亲的授权下,前往四川处理其后事。但在四川二十余天,由于小孩监护权及补偿款分配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补偿协议未能签字,姚某甲无奈而返。

  成立专班

  姚某乙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的身故导致家中老母亲和两个未成年女儿失去了经济来源。而姚某乙后事悬而未决,更使得家属寝食难安、悲痛万分。在得到群众求助后,五峰镇司法所所长夏振池第一时间向五峰镇人民政府汇报情况。五峰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即刻安排镇司法所所长夏振池带领镇司法所副所长赵静莲、麦庄村党支部书记蔡永华陪同家属和家属聘请的律师前往四川处理姚某乙后事。

  赶赴四川

  工作专班于9月11日凌晨1点抵达宜昌,乘坐7个多小时的动车傍晚到达成都。稍事休整后,专班人员和家属在酒店房间里进行了深入的交谈,详细了解了死者家庭、务工、事故处置等情况及前期洽谈失败的原因,家属聘请的律师认真梳理了案件的法律焦点、难点,计算了赔偿项目明细,大家集思广益直至深夜12点,达成了第二天与死者务工公司方谈判的A方案。原来,姚某乙家庭关系复杂。姚某乙多年前在广州务工,大女儿刚满四个月时由姚某乙从广州抱回老家五峰县五峰镇麦庄村,其生母不详,由姚某乙母亲抚养至今。后姚某乙与广东籍高某结婚,又生一女,在小女儿一岁时抱回老家,由姚某乙母亲抚养。姚某乙与高某分居多年,离婚后高某已在广东结婚另外组建家庭。姚某乙身故需要三位直系亲属签字领取补偿金。8月22日,姚某甲在得到母亲的授权后从湖北五峰出发,小女儿的生母高某从广州出发,在到达四川后双方经过激烈的谈判,补偿金分配未达成一致,补偿协议未能签署,不欢而散。针对这一情况,此次专班提出了A方案,即将赔偿金中关于死者母亲和丧葬费这两笔没有争议的款项先行领走,办理死者丧事,让其入土为安;而未达成一致的关于两个女儿的款项,在家属方通过司法程序明确其监护人后,公司再行打款。

  陷入僵局

  9月12日上午9点,公司方两名工作人员按照约定前来商谈。经过3个多小时的座谈,公司方坚持“高某必须到场签署协议,大女儿必须明确监护人,一次性打款,不能分项付款”。随后姚某甲联系高某,让其前来四川一同处理姚某乙后事,双方多次沟通但因补偿金分配未达成一致,高某拒绝前来,并拒接电话。后村委会出面与高某联系,高某明确表示“我不来,你们把钱打到我帐上,善后及小孩抚养与我无关”。公司方认为高某不能到场,没有再见面的必要,也拒绝前来座谈。事态陷入了僵局。

  柳暗花明

  工作专班经过讨论后决定请求当地政府协助,但是应该找哪个地方政府呢?家属方提出找A县政府,因为死者遗体在A县存放,家属上次与公司方接洽的二十余天也是在A县。但是再深入分析,似乎不对。原来,事故发生在B县的某一处工地上,死者遗体是从B县运到A县的,虽然家属方从未去过B县,从未与B县相关人员接洽,但是B县政府才是能协助我们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主体。明确了接洽对象,查询了交通线路,9月15日早点7点,通过动车、公交、汽车多种交通方式,一行人行程250多公里于下午4点终于到达了B县。在简单吃过午饭后,专班人员即刻前往B县政府请求协助。接洽后B县政府工作人员安排次日早上组织座谈。

  唇枪舌战

  9月16日上午9点,B县政府组织召开由公司方、五峰工作专班、家属方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各方相继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方案,由于事情复杂,座谈至一半时,B县政府邀请了当地司法局和律师前来共同商讨。由于两个女儿从小在麦庄村居住生活,大女儿生母不详,小女儿与母亲高某从小分居两地、联系甚少,小女儿不愿意与奶奶、姐姐分开到广东去;同时,高某另外组建家庭,关于小女儿的户口、住所、上学、生活等一系列问题未有解决方案;第三,在家属内部对补偿金分配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高某拒绝再次前来四川;而此时,姚某乙躺在殡仪馆已近一个月。针对以上种种情况,为了保障两个女儿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尽快让死者入土为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两个女儿自己的意愿,工作专班提出了由麦庄村村委会指定两个女儿的姑妈姚某甲作为其监护人的方案。经过激烈的讨论,最终公司法律顾问、B县律师和家属聘请的律师在充分交互意见后,各方协商一致通过了这一方案。

  入土为安

  随后,工作专班细致查询相关法律依据,与公司方、B县政府频繁沟通确认方案执行细节,在依法办事的同时,为家属方争取最大权益。9月22日,相关资料手续办理齐全后,在五峰镇司法所的见证下,公司方、家属方、麦庄村村委会共同签署了姚某乙身故补偿106万的协议书,分别打入受益人账户。经过13天奔赴数千公里辗转多地的数轮谈判,从陷入僵局到柳暗花明,从唇枪舌战到协议签订,工作专班终于为此次跨省调解画上圆满句号,于9月23日踏上了从四川返回宜昌的列车。随后,家属方前往A县将姚某乙遗体火化,带回五峰办理安葬仪式。在身故一个多月后,姚某乙终于魂归故里、入土为安。

  五峰镇司法所秉承为群众服务的初心,牢记人民调解使命,奔赴千里,依法行事,据理力争,解民忧困,换来了人民群众的点赞和认同。 (通讯员  夏振池 赵静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