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坚持“三审制”,把牢行政复议审理关
日期:2020-07-07 10:0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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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远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奂庆同志又一次主持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会议,对徐某某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审查。与会人员除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分管领导、主协办人员外,还邀请了县政府的法律顾问。
奂庆同志强调,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各与会人员要直抒己见,严格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等方面对被审查的行政行为进行“体检”,以刮骨疗伤的决心,依法纠错,真正通过行政复议搭起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远安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三审制”(初审、复审、会审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首先由主办人员和协办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而后由分管领导复审,最后由主要领导召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体会审后提交县政府领导审签,层层审查、严格把关、有错必纠,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据统计,2019年远安县司法局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7件,其中,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决定19件;作出撤销决定16件;确认违法并限期答复1件;行政复议终止1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达46%。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共17件,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1件、确认违法2件,错案率为8%。(远安县司法局谭昌迅古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