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举行《社区矫正法》实施后首次入矫宣告

日期:2020-07-06 11:11来源:五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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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服从监管意识,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7月2日,五峰自治县社矫局举行了《社区矫正法》施行后的首次社区矫正入矫宣告。

  被宣告人曾某某,女,因家庭矛盾纠纷导致犯故意伤害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为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规范执法程序、体现执法权威,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二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县社矫局工作人员、狱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该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进行了入矫宣告。入矫宣告仪式庄重严肃,社区矫正管理局执法大队长核实被宣告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宣告社区矫正执行依据、监管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事项。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对其进行了入矫谈话教育。随后,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配备定位手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宣告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书》上签字。

  此次入矫宣告仪式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对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入矫,自觉接受矫正,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讯员 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