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有温度的迁居助矫正对象复产复工

日期:2020-05-25 09:5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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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您为我能迁居做的工作,让我的家庭不致于再次因为我做错事而破碎,我到西陵区进行矫正后,一定遵守监管规定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在微信中动情地对枝江市社矫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2020年1月17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20年疫情管控期间,陈某通过电话、微信远程办理了入矫手续。疫情管控结束后,陈某到枝江市社矫局申请办理迁居手续,她自诉一直在宜昌市西陵区经营服装生意,丈夫因心脏病无劳动能力,商场已经开始复工复产,希望能办理迁居手续,到宜昌市西陵区进行社区矫正。接到申请后,枝江市社矫局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统筹考虑陈某社区矫正与工作、生活问题,为促使陈某安心矫正、积极改造,同意其迁居申请,将情况上报宜昌市社矫局,给西陵区社矫局发送了征求迁居征求意见函。通过宜昌市社矫局的协调,西陵区社矫局的对陈某开展了迁居调查评估,第一时间将同意迁居的结果反馈给枝江市社矫局。4月28日,枝江市社矫局通知陈某在三天内到西陵区社矫局报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枝江市社矫局将社区矫正各项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严管厚爱,做到疫情防控和社矫人员复工复产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