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先锋的力量——远安县司法局长奂庆受司法部通报表扬
奂庆,男,汉族,1970年1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远安县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远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2020年1月,奂庆同志被市司法局推荐司法部表彰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宜昌市仅2人获此殊荣。
自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奂庆同志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谋划,统筹协调,强本固基,服务发展,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确保了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调解队伍建设。他充分利用2018年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机,多方引导协调,积极争取村调解主任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县人民调解员平均年龄由47岁多降为46岁。争取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6名,招录司法辅助人员2名,有力充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出台《远安县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从调解员选任、等级化管理等方面对调解员队伍进行了规范。开展了星级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规范化调解委会逐步建立。
二是狠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合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和部门,先后成立鸣凤城区张文军调解工作室、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远安县家事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现场推进会,大力推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19年以来,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079起,调解成功1069起,成功率99%。全县无一起因纠纷调处不及时不成功引起的非正常死亡、非法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是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德高望重、办事公道正派的道德理事会成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在全县各村(居)成立道德理事会117个,把村(居)道德理事会成员纳入到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广“红黑榜”制度,对道德理事会成员参与纠纷调处、安置帮教、后进帮扶等工作实行适当补贴。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排查认定懒汉51人、沉迷抹牌赌博人员58人;发布不养老、懒汉、抹牌赌博人员“黑榜”7人(其中不养老的3人);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教不养老、懒汉、沉迷抹牌2123人,有力推动了全县社会治理工作。远安县道德理事会被评选为2019年宜昌市“十大法治事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奂庆同志注重发挥党组班子作用,有问题集体研究,有工作班子成员带头,值班值守、文明劝导自己坚持先上第一班,带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兵分三路,下沉村居。在抓好依法治县、规文审查、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同时,局机关20名干部负责和参与全县2个村(居)、4个小区、12个楼栋和散户片区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体温监测、代购服务、情绪疏导、纠纷化解工作。乡镇司法所18名干部全面投入乡镇疫情防控工作,受到基层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