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中关于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要求,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部署,8月28日,兴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全县25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县政府副县长任忠良出席并讲话。全县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共50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意义、具体内容、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三个方面展开。培训会上对《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湖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湖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进行了系统的讲解,结合兴山县实际对省实施方案和市工作方案的任务要求进行了再细化和分解,使各单位任务更加具体,时间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
此次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2019年11月底完成全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就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现场答疑。
任忠良就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务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切实做到要求要“严”,措施要“实”,效果要“好”。三要强化保障、凝聚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政府办加大对推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