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入矫宣告进家中 齐抓共管明分工

日期:2019-08-23 14:59来源:五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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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23岁,因异地醉酒驾驶车辆,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由户籍地五峰采花负责执行。由于此案为快审快结案件,未经审前调查环节,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其家庭环境、社会评价,同时把控好“入矫报到”这一执法环节的灵活性,8月21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综治办、司法所、当地村干部一行,在珍珠头村张某家中开展了入矫宣告仪式。

  在张某家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张某判刑前长期独自居住在宜昌,其父母也常年在外务工,家中只有爷爷一人居住,脱管风险较大。为防止张某在矫正期间不假外出,造成脱管、漏管问题,立即成立由乡综治办、司法所、当地村干部以及家庭成员组成的联合矫正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建立联控体系,对张某矫正期间的相关任务进行规划安排。最后,联合矫正小组向张某告知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及纪律,张某也表示将在矫正小组的监督教育下认真改造,并当场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办理了入矫手续。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司法所采用灵活的入矫宣告方式,有效地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认清在刑身份,确保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不被动摇,同时也体现了执法过程中人文关怀的一面,为社区服刑人员之后的矫正生活奠定了良好的开端。(通讯员 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