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召开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现场推进会

日期:2019-08-23 10:09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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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远安县召开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现场推进会。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乡镇司法所所长,21个乡村振兴、整县推进、农村精神文明试点示范村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召开前实地参观了安鹿村、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公安局鸣凤派出所“张文军工作室”。正式会议在县鸣凤宾馆召开,安鹿村、慈化村道德理事会会长吴成芳、鸣凤镇、洋坪司法所、县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鸣凤派出所“张文军工作室”等6个单位和个人作了经验发言,介绍了围绕“三治”融合、道德理事会、源头维稳等工作经验做法,会议最后由县委副书记袁正泉讲话。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旭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建国70周年,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大力实施下,我们要将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风险排查好、防范好、化解好,维护好社会稳定。强化人民主体地位和源头治理思维,做到从源头上防范矛盾风险,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防止小摩擦拖成大问题、小矛盾引发大冲突。

  会议强调坚持防患未然,探索风险管控精细化的新模式。发挥好人民调解的源头预防优势,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和信访积案的化解,努力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发挥多元共治的治理体制优势。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元参与的善治格局。要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引导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各村居要依托法律顾问,依法管理村级事务。广泛动员社会第三方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

  会议要求,坚持久久为功,创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新举措。当前,要结合乡村振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以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度推进乡村治理,重点打造21个试点村居,后期在全县予以推广。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村居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全面领导职责,积极组织党员、发动群众全面参与,引领村居道德理事会持续有效开展工作,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选优配强调整理事会成员,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及配套的“四项制度”(道德理事会章程、道德理事会议事制度、红黑榜制度和道德理事会成员分工制度)。二是要常态化开展工作。各村居道德理事会要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不定期开展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环境卫生“三先”先进评比活动,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将不养老、懒汉、沉迷抹牌、越级上访“四后”作为后进重点治理。教育引导村民利用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自治管理,强化典型引领,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动在全县农村形成学楷模、尚美德、守良俗、做好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对违背村规民约的“结对帮教对象”、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扶帮教,开展教育转化,安排道德理事会成员负责结对帮扶,对拒不接受帮扶帮教的上“黑榜”。三是要在深化上求实效。全县上下必须顺应新形势、学习新经验、服务新需要,把“枫桥经验”广泛用于普法宣传、问计问政、舆情治理、特殊群体服务、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等全方位、全领域,解决好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说教无力度、法治难落地、自治无实效”等问题,扭转“信访多、矛盾多、民商案件多”等困境,防止不稳定因素升级为矛盾纠纷,转化为非法上访,激化为刑事案件。(远安县司法局杨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