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言孝,五峰湾潭镇向不赡养老人行为说“不”

日期:2019-08-16 11:25来源:五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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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社会道德风尚,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司法所在湾潭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专项治理。

  针对矛盾纠纷突出的家庭,镇政府、湾潭司法所、派出所组成工作专班,对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义务人李某重点进行了宣传教育。工作专班从《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条款着手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强调不履行赡养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由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民政局和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保障被赡养人住房安全和生活起居的通告》,告知李某必须尽快将母亲卢某接入安全住房内共同生活,并主动承担起照料其生活起居的义务,如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歧视、虐待、遗弃母亲,不仅要受到全社会的道德谴责,政法机关还将依法严厉打击,并以失信行为记入公民诚信守法档案“黑榜”,向社会公布。

  经过工作人员情与法的劝解,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签订了《赡养老人承诺书》,并表示将尽心尽力赡养母亲,让母亲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通讯员谭朝浩 姚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