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司法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四统一”监管模式

日期:2019-08-01 16:59来源:夷陵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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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社区矫正“四统一”监管模式全面贯彻落实以来,夷陵司法局结合实际,在辖区范围内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四统一”分片式管理,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落实。

  7月份以来,夷陵区司法局充分发挥监狱警察作用,参与集中警示教育、收监执行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规范化,襄南监狱两名警察先后到雾渡河、太平溪、龙泉、下堡坪等13个基层司法所(办)参加集中警示教育等活动。7月初,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小溪塔服刑人员吴某因吸毒、不服从管理采取收监执行措施,两名警察全程参与收监执法过程,让社区服刑人员既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也感受到了刑法执行的严肃性。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杜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防范在矫人员脱管、漏管,区司法局结合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就进一步推进“四统一”工作模式提出了更高、更严、更实的要求;就司法所(办)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集中学习、公益劳动等相关管理规定作出了抓整改、促规范的要求;就社区矫正管理局、司法所(办)在落实矫正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打造社区矫正铁军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意见。

  通过各所(办)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今后时刻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积极服从管理,远离违法犯罪,不参与涉黑涉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一名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