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四措施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水平
远安县司法局遵从上级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的部署,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细抓实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办案补贴,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6月30日,远安县各村居上半年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按时上报到司法局,共有283份,经审核,优秀115份,不合格2份,其余为合格,数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3%,优秀率提高了38%。
一是推选配强人民调解员。去年年底在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加强宣传引导,让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进入到村居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经过选举,高中以上学历占46%,提高了5%,平均年龄46岁,下降了3%。选举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的指导。今年4至5月,县司法局以乡镇为单位培训了各村居调解主任。共培训7场次,培训117人,培训重点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社区矫正等内容。村居法律顾问也深入到村居开展法治讲座,指导疑难纠纷的调解。各司法所每月定期召开办公例会,结合案例展开大讨论集体研判,在调解技巧、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疑难纠纷化解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有效地提升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水平。
三是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补贴标准。今年年初,远安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县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财政预算经费提高到10万元,司法局顺势出台了《远安县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首先制定了“一纳入三保障”措施:将村居道德理事会成员纳入到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理事会成员调解矛盾纠纷、结对帮教社区服刑人员享受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对村民违反村规民约上“黑榜”的开展结对帮教,视同调处矛盾纠纷给予案件补贴。其次大幅度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调解简易纠纷从每件30元提高到50元,一般纠纷从100元提高到200元,疑难复杂纠纷从200元提高到300元。最后调解案件补助款直达人民调解员银行账户,让广大人民调解员得到认可满意的误工补贴,有效地激发了工作热情和制作调解协议书的积极性。
四是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评比活动。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学枫桥经验.调解文书大比武”评比活动7月1日到9日如期举行,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矫局工作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283份调解协议书卷宗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司法部人民调解卷宗标准一一严抠细查,从卷宗的封面到目录,从调解申请书到回访记录,从调解笔录到协议书的名称、落款等,重点检查调解书格式是否统一,卷宗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真实、详细,字迹是否工整,是否签字或加盖公章。9日活动结束,最终评选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调解协议书。涌现出旧县镇七里村调解员汪宏强、鸣凤镇花园村调解员钱宪芬等一批制作协议书先进。对评比中发现协议书存在的瑕疵和不足通过司法所所长一一反馈给人民调解员,要求司法所所长负责督促进行整改和完善。少数村没有参加评比活动的,司法局要求司法所所长说明原因并加以整改。(远安县司法局 杨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