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自治县司法局:开展公益劳动 提升管教水平
日期:2019-06-06 16:14来源:长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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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管理教育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公益劳动不少于8小时。为确实提高高家堰镇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水平,自2019年5月起,高家堰司法所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制定四项措施,让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这项管理教育措施落在实处。

一是组织成立 “高家堰镇新生志愿服务队”, 由社区服刑人员担任志愿服务队队员。志愿服务队印制队旗,配发统一服装,添置劳动工具。
二是司法所与各村签订志愿服务协议,设立了公益劳动基地,为开展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提供了场所。
三是司法所制定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制度,明确了社区服刑人员每季度集中开展公益劳动,分月以社区服务令的方式指派社区服刑人员至公益劳动基地完成公益劳动的方式。
四是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公益劳动完成情况,以计分考核的方式进行评分,得分情况纳入每月综合计分考核。(通讯员:长阳司法局任云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