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念好“三字经” 打好“组合拳” 着力探索特殊人群管理新模式
念好“三字经” 打好“组合拳”
——马家店司法所着力探索特殊人群管理新模式
近年来,枝江市司法局马家店司法所念好“教、帮、惩”的“三字经”,打好社会、街道、社区、家庭四位一体“组合拳”, 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大胆创新管理机制,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力探索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新模式。
一、念好“教”字经
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重点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帐,确定分类管理等级,因人而异制定帮教计划。重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印发入矫告知书和“十不准”,上好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第一课,使其第一时间做到“三清”,即清楚自己的罪名、清楚自己的刑期、清楚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改变社区矫正“灌输式”的单一教育模式,创新开创“以考促学”“法德讲堂”“监狱体验日”等交互式学习教育模式。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随堂进行社区矫正和法律知识测试,当堂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督促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遵守矫正规定;充分发掘改造模范,强化道德教育,用身边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其他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以全省监狱社区矫正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创新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入监体验日教育活动。坚持资源整合,着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全面推行法务网格化管理,压实基层责任,开展业务培训,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向村(社区)基层延伸,充分整合社会、街道、社区、家庭等多方力量促进帮教方式向多元化发展。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柳某,犯案时尚未成年,其自入矫以来曾因在刑意识差、组织纪律性不强多次违反社区矫正规定。针对该社区服刑人员在该阶段处于生理上和社会化过程中的特殊时期的心理特征,帮教小组追溯其“问题行为”背后的心理根源,适时调整帮教计划,及时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在对柳某多次开展谈话、走访、心理矫治的同时也对其监护人提出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并安排其参与监狱体验日活动。在开展一系列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和心理矫正措施,并通过评语、加分、表扬等肯定柳某的进步表现后,其能够端正态度、转变思想,提高自制能力,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与父母的关系也得到了改善。
二、念好“帮” 字经
对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组建由司法所干警、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家庭成员组成的帮教小组,帮教小组明确帮教措施和帮教责任。认真落实刑释解教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做好和监所、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家属的三衔接,为下一步管控和帮教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和完善两类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针对极易出现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劳务纠纷等,对重点对象、高危人群进行经常性走访排查,特别是对家庭特别困难,思想波动较大的对象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动态监控,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其实际情况,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力化解,全年共排查和化解两类人员矛盾纠纷3起。联合各部门积极宣传各项政策,开办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帮助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解答法律咨询,协调解决宅基地分配、户口迁移、廉租房申请、享受低保、临时社会救济等问题。经济上实施资金、政策、就业“三管齐下”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积极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渠道,做好对困难人员的临时救助和帮困工作,积极联系安置企业,提供就业信息,对外出务工的人员给予引导和支持,解决其生活困难。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胡某,本人为精神二级残疾,其母为视残一级,其妹为在校学生,其父早逝,其家庭条件异常困难。因其天生就有精神残疾,情绪容易被小事情激化,曾两次因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入狱,并在服刑期间曾扬言报复社会。在胡某刑满释放之际,司法所将其列为重点对象,街道为其成立了包案小组,确立了包保责任人,及时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并派专班将其从江北监狱接回。在掌握其消极思想滋生的原因后,帮教小组通过亲情感化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积极联系企业协助解决其工作问题。针对其家庭困难的现状,通过各部门协调为其家庭落实安置房、低保、精神病人监护以奖代补政策。通过多方共同努力,胡某顺利的摆脱了偏激的人格,其家庭度过了难关,各项安置帮教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念好“惩”字经
明确刑罚执行责任,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汇报制度、“双八规定”、请销假制度、司法e通管理制度,不定时走访、抽查、核实社区服刑人员在位情况,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未按时履行报到汇报制度、不假外出、无故缺席集中教育活动、违反司法e通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给予警告,对符合收监条件的罪犯一律依法收监执行,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治安处罚力度。辖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在江北监狱服刑期间,因患扁桃体癌等疾病于2018年9月29日起在马家店司法所暂予监外执行,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多次因赔偿纠纷、家庭纠纷与人发生争执,并扬言要行凶杀人,经司法所、社区、街道、社矫局多次上门做工作为其调解纠纷并因其生活困难对其先后给予帮扶救济金5000余元后,收效甚微,其仍多次扬言要报复他人、危害社会,滕某无视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威胁他人生命,造成极坏影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6条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23条规定,今年3月,市社矫局依法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收监执行建议书,3月27日,江北监狱安排警力对滕某执行收监。一年来,马家店司法所共警告处分18人次,收监执行2人,组织专题警示教育4次,切实的落实好、发挥好惩罚性措施应发挥的作用,为保障刑罚执行的强制性与严肃性、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