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发挥司法优势,助力脱贫攻坚
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放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和落实帮扶措施等方面积极作为,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一、坚持法治先行,让百姓法治意识更“浓”。出资与县花鼓剧团签约,落实承办“法治文化村村行”活动。县花鼓剧团编排法治快板、法治方言小品、远安花鼓戏共12个,涉及农村养老、法律援助、党内法规、扫黑除恶、征地拆迁等内容,每年演出100余场次。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累计开展法治讲座268场次,提供法律意见46条,帮助审查合同51份,参与项目纠纷调解60余件,指导全县117个村(居)完善村规民约。购买全国统编农民“七五”普法教材5万册,印制法治农历、年画5万册发放到农户,新建法治文化示范点14个,极大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信任感更“强”。积极探索法务网格工作站和村(居)道德理事会协同配合机制,大力开展以治理不养老、游手好闲、抹牌赌博等不良陋习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治理工作。全县签订赡养协议891份,调解赡养纠纷117件,诉讼14件。对排查认定的懒汉、沉迷抹牌者58人实行结对帮扶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疏导为主,实行“先调后导”两步工作法,矛盾纠纷先行调解,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均通过“导入”的方式,引导进入法律途径妥善化解。2018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040件,成功998件,成功率96%。建设公民诚信守法评价体系,在鸣凤镇凤山社区、花林寺镇木瓜铺村和旧县镇安鹿村进行试点,搭建公民诚信守法评价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完成人口信息、诚实守信和失信违法三个数据库的对接和相关制度设计。
三、创新工作机制,让攻坚形式更“新”。一是做实“三大平台”。依托法务平台,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7个乡镇法务指导中心,依托村(居)人民调解和法律顾问工作室,建立117个法务工作站。安排3名实习律师轮流值班“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推广运用“12348宜昌市公共法律服务网”,让老百姓享受到更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做优村(居)法律顾问。根据区域划分对全县所有法律顾问实行分级管理,优化完善一本通台账,严格三级考核,打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升级版。2018年,县级财政落实11万元用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全县法律顾问参与、指导办法治宣传专栏132期,讲法治课234场次,化解矛盾纠纷199起。三是做稳第三方风险评估。积极指导全县两家社会风险评估机构稳定运行,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立项入口,2018年共接受委托评估事项24件,实现了事后维稳与事前预判、事中介入全程稳控,大大降低了维稳成本。四是做大受众群体。积极为民营企业服务,办理涉企公证48件。全县组建了工会、妇联、残联等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018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75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损失450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注重精准发力,让帮扶措施更“细”。一是多方协调改善基础设施。积极争取支持,为驻点村旧县村重点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大力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新建和改造安全饮水工程3处,保障了全村8个组村民的安全饮水。新修三条通组公路4.5公里,架设过水路面6座,全村累计硬化道路22公里。架设通讯信号基站6处,全村540户家庭架通光纤,村民通信通讯水平全面提升。新增变压器台区5个,更换电线20多千米和用电保护设备360多套,彻底解决了低电压和用电无保障问题。二是因村施策发展产业项目。根据旧县村的区位优势和传统习惯,协调引进静芯园苗木有限责任公司,流转土地165亩发展花卉产业,每亩土地每年增加村民收入1000元,初步形成村级特色主导产业。2018年,发放产业扶贫到户到人资金100120元。其中,15户享受小额扶贫信贷政策。巩固提升户50户132人享受扶贫小额保险政策。三是因户施策提升基本生活水准。在兜底保障方面,对家庭收入不托底、无来源的户严格按照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在教育保障方面,落实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书本费减免等扶贫政策,对12名中高职学生落实“雨露计划”政策;在就业保障方面,组织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参加县、镇举办的免费就业培训,为6名贫困人口提供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安排贫困户灵活就业35人次;在按需保障方面,利用阳光超市对21户贫困家庭救助生活必备“八大件”用品56件;在住房保障方面,对居无定所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在旧县镇洪家村集中安置点,3户6人均已入住。
五、持续真情帮扶,让帮扶责任更“实”。一是实时掌握动态。定期开展干部集中座谈,每月召集全体帮扶责任人开展扶贫工作专题座谈,集体研究扶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形成攻坚合力,共同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做实入户帮扶。严格落实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每月不少于2天原则,领导干部带队下村入户,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制定帮扶措施等,实实在在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农产品和养殖收获季节,帮扶干部主动帮助销售和自购贫困户的农副产品,每人达1000元以上。三是坚持产业帮扶。紧紧抓住扶贫关键问题,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在注重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更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奋发有为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激发主观能动性,克服“等、靠、要”思想,鼓励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及时掌握已脱贫人群情况,继续引导鼓励发展产业,防止脱贫人群返贫。四是严格干部考核。把脱贫攻坚工作实绩成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到帮扶干部不脱岗、不缺责,确保全体帮扶干部精诚协作、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远安县司法局奂庆 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