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召开“依法治国人大应有所为”座谈会
2月27日,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权元安在郭家坝镇大桥办主持召开了“依法治国,人大应有所为”座谈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同志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上,权元安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权元安强调,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应该在依法治国中发挥重要作用。人大代表作为权利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不仅仅是荣誉,更是一个职务,在依法治国中应当在学法、守法、执法,宣传法律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国中都应当有所作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责无旁贷,任务繁重,希望大家多提建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对现实的感受,畅所欲言:
九畹溪镇人大主席韩建国说,当前,要确实加强“七五”普法工作,人大常委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司法行政机关及乡镇司法所应该加大普法力度,结合农村实际,有的放矢的向人民群众宣传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人大代表要加大法律培训力度,要请律师结合典型案例来宣讲法律。法院要多开展巡回办案,以案释法,达到教育一大片的目的。他还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在秭归电视台开办“以案释法”专题节目。乡镇要成立综合执法队,以便及时纠正违法现象,有效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养殖环境污染和乱搭乱建等问题。
郭家坝镇副书记王勇认为,要丰富普法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与他们有关的法律,要把普法工作落地落细,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要学深学透,突出实际效果。要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加大侦查立案力度,解决好“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杨小曼、袁银峰等代表说,县城和乡镇都存在乱停车的问题,要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力度,不能违法不纠,执法不严,要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是导致执法不力的主要原因,老百姓乱搭乱建、垃圾乱堆,有的农户乱占公路,影响通行等等问题都得不到及时处理,滋长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方面是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执法不到位。应该加大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