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律师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题培训

日期:2018-09-12 16:0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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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增强律师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政治意识,9月11日下午,夷陵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律师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公律科科长陈国荣组织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精神和《宜昌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通报了前期律师参与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存在的不足,从提高政治站位、熟悉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把握办理涉黑恶案件业务特殊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会议要求,全区律师要切实站好位、履好职,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发挥好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应有的正能量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中央、省、市、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制定受案、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档案管理等四项制度,并在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落实好这四项制度;要将各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律师,做到人人知晓;要及时研究、审批、指导、监督本所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做好本所律师涉黑涉恶辩护代理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等5项工作职责。

  三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律师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自我管理,依法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严格遵守办理涉黑恶案件刑事政策,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律师事务所要强化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办理涉黑恶案件的质量,促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稳妥顺利办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