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首次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援助案件

日期:2018-06-06 15:47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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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4日,申请人牟某某来到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讲述了其遭受家庭暴力的过程,要求与丈夫王某离婚同时希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援助中心审查其相关材料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受理了该案,并指派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代理该案。

  经援助中心及其代理人周俊律师了解,2017年2月申请人牟某某与王某登记结婚。2018年4月18日晚,双方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王某对申请人牟某某拳打脚踢,导致申请人牟某某多处受伤并流产,其所受之伤构成轻微伤。援助中心及其代理人周俊律师均认为,申请人牟某某遭受了严重的家庭暴力。于是,于5月23日向西陵区法院起诉离婚,同时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报警证明等材料。最终法院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的裁定,禁止王某对申请人牟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王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牟某某及其相关家属。另外牟某与王某的离婚诉讼法院也已受理,正在等待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