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学院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日期:2018-05-23 10:1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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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一直跟我生活,现在母亲年纪大了,我希望弟弟配合我商量母亲今后的养老问题,却多次不欢而散。”5月21日,王某来到西陵区学院司法所求助。
王某声称,母亲多年来一直随其居住并由其赡养和照顾,他曾在2001年帮助弟弟买房结婚,希望能够和弟弟共同照顾、赡养母亲,但弟弟以母亲常年与王某共同生活、帮助其做家务带小孩、王某有两套房等理由拒绝。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王某进行了赡养法律知识宣传,并告知他不要急躁,其弟弟有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随后,工作人员与其弟弟约好了调解时间。听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一番劝解后,兄弟二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约定由谁负责照顾老人谁负责代管母亲每月的退休养老金,以便安排母亲日常生活和门诊就医;另外一方兄弟不得过问母亲每月退休金明细等相关经济费用,亦不过问退休养老金是否结余或短缺,老人产生的费用由照顾老人一方以退休养老金为基础包干;遇到母亲大病需要住院,由兄弟二人共同支付住院费用,并协商轮流照顾老人。(李成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