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五位一体”工作机制 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为创新远安县社会治理能力,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教育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的责任、制度、阵地、管控、队伍“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远安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今年,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湖北省社矫局局袁启贵来我县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工作时,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为肯定。
一、强化履职责任“一体化”,始终保持管、服“双向”高压态势。为全面分析和查找社区矫正廉政风险点,做好廉政纪律风险预防。一方面,严格干部纪律要求。远安县司法局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研究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九不准”》。另一方面,严格重大事项决议。针对社区矫正的重点人员和重要事项,严格重点环节把关,针对可能出现的“人情结论”、“关系结论”、“直接结论”,要求文书、程序、结论等信息公开,疑难案件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议定,避免结论出现大的误差。
二、集约管理制度“一体化”,实施以管理标准化为目标的“一本通”模式。 为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质效,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将制度贯穿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执法的整个过程,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图等制度公开上墙,社区矫正“一本通”规范管理,编印社区矫正基本知识、社区矫正告知书、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工作纪律的知识点,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行为记载、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社区服务、思想汇报、请销假、奖惩和计分考核等24个方面的痕迹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做到体系有文件、管理有制度、办事有依据、程序有记录、责任可追究、考核有标准、结果有测评。
三、推行阵地建设“一体化”,厘清以中心平台为支撑的“四统一”矫正流程。投资60余万元,建成远安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依托社区矫正“阳光之家”、过渡性就业(培训)基地和省级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四统一”模式,严把社区矫正的“入口关”、“入矫教育关”和入矫宣告、解矫宣告以及“学习、社区劳动两个八小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调查评估、入(解)矫宣告、严管阶段监管等重点执法环节,实现社区矫正人员统一调查评估、统一宣告、统一严管、统一教育,组织开展集中教育12场次,社区服务1296人次,宣告仪式206场次,个别谈话教育380人次,心理辅导68人次,给予表扬56人,警告8人次,受到省级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分子表彰2人,对违反社区矫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撤缓收监2人。
四、实施跟踪定位“一体化”,强化以提高“人、物、技”三防水平为手段的信息化监控。加大“司法e通”信息化监管力度,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电子信息档案,全面、详细录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指纹等信息,为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对人员特殊、刑期较长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通过运用GPS手机定位系统构筑“电子围墙”,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24小时监控,实现了从单一化“人防”向多元化“技防”的转变,解决了司法所人手少,监管难的问题。推行“微管理”,启动“微平台”管理,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微信群,利用手机微信群将社区矫正制度、管理规定、学习和劳动通知及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在位情况不定时进行抽查,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方位,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了精准定位管理。建立社区服刑人员跟踪查询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衔接,利用公安系统的临控信息平台和宜昌市重点关注人员分析研判系统,对违规人员、撤缓收监人员,在组织查找、网上追逃、收监执行过程中,实行齐抓共管,联合执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促进了社会稳定。
五、实现组织网络“一体化”,构建以社区矫正网格为依托的监管队伍。建立县、乡、村、组、家庭五级管理机制,实行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无缝对接。一是县级统揽。组建心理咨询师志愿服务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 “心理咨询、心理扶贫、法律扶智、生活扶贫、法律援助”等活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心理问题,重建正常人格,提高矫正教育效果。二是充实乡镇。乡镇司法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引入公益岗位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争取到5名公益性岗位军转干部安排到司法所工作,协助司法所所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更好适应社会,回归社会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村居布网。在村居落实基层帮教力量,依托各村(居)网格员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通过“6+1”的帮扶模式,促进社区矫正管理干部、村干部、民警、网格员、特殊人群亲属、社会志愿者帮扶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监管、教育、帮扶,夯实村(居)社区矫正工作平台,有效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控和帮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