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用法律“钥匙”打开贫困“铁锁”
2017年以来,夷陵区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全区精准扶贫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扶贫”专项行动,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广大贫困户及时打开了贫困的“铁锁”。截至目前,受理“法律扶贫”案件151件,已办结112件,其中:为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69件、司法救助8件、免费公证9件,调处贫困户重大矛盾调解纠纷26件;为贫困户挽回经济损失近101万元、提供司法救助17万余元;为30名贫困的社区矫正对象协调落实关爱基金、生活补助和担保贷款近19万元。为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次。夷陵区司法局首创的“法律扶贫”模式,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广大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被市司法局提升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扶贫的工作理念。
帮191户坚果种植上访户挽回40余万损失
2014年,黄花镇某村委会和苗木公司协商,由苗木公司租赁该村一、二、三组191户农户成型成片的452.56亩果园进行经营,租期14年,年租金700元/亩。当年,苗木公司对租赁土地进行了开挖排水沟、新修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组建技术专班驻地进行经营管理。因两年来的精心管护换不来果树的正常挂果,2016年,苗木公司单方解除果园租赁合同,不再对租赁土地进行经营管理,且拒付 2016年10月以来的土地租金31万余元。为此,191户农户多次上访,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4人。
夷陵区司法局接手处理此事后,围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目标,多次协调黄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最终议定两条解决措施:由黄花镇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做好调解和稳控工作,尽量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同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如无法达成和解,夷陵区司法局指派法律工作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因区、镇、村三级组织大半年来的多次协调均无果,夷陵区司法局得悉苗木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况后,迅速指派法律工作者为191户农户代理诉讼,并协调黄花法庭对该案快立快审快执。该案已于9月14日开庭,经多方协调,有关各方同意就租金损失和复垦费用等赔付40余万。目前,几方已达成协议,正在落实过程中。
为12名贫困群众追回拖欠长达9年的劳动报酬
雾渡河镇交战垭村虽处偏远山区、山大人稀,但风景优美、景观独特,极具旅游开发价值。2016年,某公司决定开发这片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投资建设中亚楠木林旅游景区,计划建成全国5A级旅游景区,使之成为该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因景区开发需要,需拓宽该村黄陈公路。工程自2016年开工建设以来,因多次受村民阻扰,多次被迫叫停。
夷陵区司法局在排查矛盾中发现:早在2008年,交战垭村进行黄陈公路硬化时,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与交战垭村委会签订了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南昌二建将工程转包给杜某、望某二人施工,交战垭村部分村民为转包人提供了时间长短不一、形式不同的劳务。至2008年底工程结束时,仍有12名村民的劳务工资未结清。为此,多名村民多次阻扰施工,以此索要劳务工资。
鉴于12名村民的家境都不宽余,其中3名还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帮助他们拿到被拖欠9年的血汗钱,夷陵区司法局将此事作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诚弘律师事务所办理。在证据缺乏、被告人身份信息缺失的情况下,诚弘律师事务所先后10余次深入村民家中实地走访了解案情,收集证人证言等书证30余份;在走访过程中,注重做好村民情绪安抚工作,避免恶性群体事件发生。通过前期大量、扎实的工作,2017年4月20日,双方当事人在雾渡河法庭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承诺一次性补齐12名村民的劳务工资。2017年5月11日,夷陵区司法局、诚弘律师事务所在交战垭村委会将代为领取的劳动报酬2.8万元发放到村民手中,被拖欠9年的劳动报酬纠纷至此了结。
替惨遭横祸的受害人争取5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5年2月23日,小溪塔街道仓屋榜村石某在横过马路时被周某驾驶无证摩托车撞伤。2016年1月27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判决周某按80%比例承担交强险不足部分损失,扣除已支付的赔偿外,周某还应向石某支付17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周某因家庭贫困、前期支付了高额医药费,现已无可执行财产。
另一方面,石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就是残疾人和低保户,现又因交通事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可谓雪上加霜。因缺乏医疗费和护理费,石某已中断治疗,目前在家由其七十多岁的母亲进行日常护理。石某的房子是其姐姐出地、哥哥出资建造的,仅有的桌子、炉子、椅子、棕床、被子是石某的哥哥、姐姐和村委会送的。石某的丈夫贺某在石某发生交通事故后精神失常,因无钱医治,被贺某的家人接回老家医治和照顾。石某的女儿刚结婚生子,无力照顾母亲。尽管如此,石某的家属从未为此找过政府。
夷陵区司法局在排查社会矛盾时发现,石某吃喝拉撒都在一间房里,睡在没有被褥的绷子床上,屎尿都在床下,一开门臭气熏天,惨不忍赌。基于“让人活得有基本尊严”的底线思维,该局局长多次到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沟通协调,最终获批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暂时缓解了石某燃眉之急。夷陵区司法局表示,立足职能推进精准扶贫是务实重行抓落实的要求,将在周某有赔付能力时,随时启动法律援助程序,指派律师代为石某申请强制执行。
助因生活所迫而失足者走上勤劳致富路
鲁某外出打工时与人发生械斗,被砍掉一条腿成为残疾人。因行凶人员逃逸,医药费、伤残补助金无法到位,致残的鲁某先后两次赴京上访讨个说法。被劝返回下堡坪乡安居的鲁某,无一技之长,为生活所迫,自2008年起先后购买三轮车、农用车从事非法收购、运输木料的生意。2016年2月15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判处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鲁某在服刑中厌世情绪高涨。为切实做好对鲁某的社区矫正工作,下堡坪司法所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鲁某虽然常年混迹在外,但对其母还是照顾有加,母子感情深厚。而且近年来,其母常年患病,鲁某照顾不暇,心中多有愧疚。得知此情况后,下堡坪司法所协调民政、卫计等部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对其予以帮助。在下堡坪卫生院的免费诊治下,其母病情渐渐好转。这件事让鲁某感动不已,也让他对司法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之后,鲁某开始主动与司法干部谈心,司法干部也鼓励他要积极生活,安心接受社区矫正,不要让70多岁体弱多病的母亲操心。经过长时间的“共情”交流和心理疏导,鲁某逐渐拾回对生活的勇气,开始洗心革面做人。
本着“服刑人员也是人,该帮也应当帮”的理念,为让鲁某尽快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夷陵区司法局多方协调,为鲁某争取建房扶助金10000元,解决临时救助特困社区服刑人员救助款1500元。几个月后,鲁某建起了一间三层砖瓦房,安居问题得到解决。随后,又结合精准扶贫政策和鲁某自身情况,向他推荐泥鳅特色养殖和药材种植,引导他通过发展产业脱贫致富。为带他走上靠劳动吃饭的正途,夷陵区司法局特允下堡坪司法所为鲁某做担保,向银行贷款8万元,解决了资金难题。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帮助下,鲁某承包村里的两亩多鱼塘养殖泥鳅,当年产泥鳅600多斤,获利1.2万元。2017年,鲁某根据市场需求,又种植天麻0.5亩、茯苓2000窝,养鸡200只,预计全年收入可超过7万元,纯收入超过3万元。“仓廪实而知礼节”。腰包渐鼓的鲁某,觉悟也跟着高起来,对村里的公益事业,无偿让地,积极支持。
对不寻常的公证需要提供特殊的公证服务
2017年7月19日,夷陵区下堡坪乡九山村村民杨某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其父的存款继承公证。杨某称其父于2015年3月28日去世,生前在中国农业银行有一笔763.38元的存款,因其不知道密码无法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杨某要办理公证后才能取款。
经公证员了解,杨某的母亲朱某仍健在,根据法律规定,其母亲也有遗产的继承份额,存款数额虽不大,但仍有部分属于朱某,因此,必须朱某到场才能办理公证。但因朱某年岁已高、腿脚不便,且现随大女儿在枝江生活,确实不便到公证处来办理公证。
考虑当事人杨某家住偏远山区且家庭经济贫困,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夷陵区司法局要求公证处特事特办,采用简易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公证处通过电话联系杨某的母亲获得其口头同意后,当场给杨某出具了存款的继承资格及保管责任公证书,同时免收了办理公证所需缴纳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