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司法局三举措夯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日期:2017-09-14 14:3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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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群众基本权利,引导公民依法办事,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中的作用。猇亭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即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搭建更好的平台。

  一是建立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法院的合作机制。7月初,与区人民法院共建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社会责任强的法律援助律师每周三在工作站进行值班,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办公地点在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行政管理主要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业务管理主要由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两个月来,已有10名援助律师轮流驻人民法院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将法律援助与公共法律服务相融合。9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形成了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律师咨询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与公证、基层服务等内容相结合,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的作用。安排优秀精干律师每周二、周四轮流在中心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同时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为书写困难的群众带写诉状等其他多项法律服务。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后勤保障。不管是已经运行两个多月的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还是刚刚建立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为值班律师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电脑、网络等办公设施。年初区司法局调整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将定期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律师窗口值班补助,充分调动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积极性,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