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司法局“四到位”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日期:2017-09-04 11:57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司法局阅读量:

  一是坚持工作保障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将调委会建设纳入居(村、社区)阵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新建高湖村、石板冲居委会等一批拥有20平方米以上独立调解场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规范上墙、全程监控录像、办公设备应有尽有的优质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同时加大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力度,办案数量、调解质量、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和案件补贴标准均逐年提高。

  二是坚持网络覆盖到位。在完善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充实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建立区级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综合调委会,形成了以区级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指挥,街道、居(村、社区)调委会为主力,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两翼,调解小组、调解网格信息员为先锋,第三方综合调委会为突击队的调解网络,建有3个街办、25个居(村、社区)调委会,24个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个区级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综合调委会,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坚持调解程序到位。通过邀请专家开展调解专题讲座、优秀调解员经验交流、精品调解案例剖析等方式,开展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全面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素养和专业化水平。

  四是协调联动到位。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三调对接、多方会诊、三方调解等机制,实施网格一日双排查、居(村、社区)一周一排查、街道半月一排查、全区一月一排查制度,提高了纠纷预防率和调解成功率。上半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1次,预防纠纷76件,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54件,调解554件,调解成功53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3%,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216人,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据猇亭区司法局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