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四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日期:2017-06-23 09:3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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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法治秭归建设,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的工作责任,秭归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一是将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把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促使行政执法部门自觉成为目标的落实主体,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抓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和推动者。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执法告知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执法项目及执法环节进行梳理,设置必要的普法程序,以告知书等形式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明示执法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执法程序等内容,促使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实现在执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的流程化、规范化、同步化。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责任主体结合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部门、行业官网、主流媒体等各类平台,对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予以公告,向公众及时披露相关执法、普法工作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执法活动直播、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杨潇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