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诞生首批公职律师

日期:2017-06-23 09:27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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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下午,兴山县司法局局长唐光华向兴山县4名公职律师颁发了职业资格证书,即日起,兴山首批公职律师诞生。

  据悉,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政府部门,不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专职从事本部门或法律援助法律事务的律师。兴山首批公职律师分别来自县政府办、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古夫镇人民政府。

  首批公职律师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是接受管理,加强学习,接受县司法局法律执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不断加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学习;二是立足本职,积极履责,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三是发挥优势,高效服务,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和实践优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