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伸援手 受援对象送锦旗

日期:2017-05-17 15:48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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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非常感谢!我的医药费终于有着落了,今天我们全家人专门来感谢你们……”联棚乡村民郑巧玲将一面崭新的锦旗上送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蔡宏才手中,锦旗上大书八个字“为民排忧、替民解难”。这是5月15日早上发生在点军区司法局门口的一幕。

  去年9月19日说起,打工女郑巧玲在下班途中,在宜昌市江海路口与梁某驾驶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郑巧玲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郑巧玲被送往市中心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2天。出事后,梁某一直置之不理,从不过问,郑巧玲的家属多次找梁某要求赔偿,但一直没有结果。郑巧玲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家中丈夫有病,子女上学,全家只靠2亩多薄田维持生活,医疗费用都是找亲朋好友借用,就在她彷徨无助,走投无路时,想起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时发给她的便民卡,于2016年12月向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案情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当天受理,并迅速指派素质高、能力强、专业过硬的汇丰法律服务所主任李占国为其维权。

  李占国在接到指派后,迅速熟悉案情,及时走访调查取证阅卷,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梳理分析案情,查找有关法律法规,李占国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依法向点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李占国多次奔走于被告及被告律师、保险公司、法院等相关部门。2017年2月16日开庭审理,在庭上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最终点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方赔偿给原告郑巧玲各项损失40853.5元,解决了她家的燃眉之急,使她受伤的身心得到了安慰,感受到社会的正义和温暖。

  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第一要务,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援助实现最大化,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近一年来,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5万余人次,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34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2万余件,受援群众达2.8万余人,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50.5余万元,免收诉讼代理费用74.17万元,提升了法律援助的公信力、影响力和覆盖面。(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