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解纷争 非诉讼也可维权

日期:2017-04-25 10:55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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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伍家岗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经调查,是因工人祁某在法人龚某承包的位于宜昌之星建设项目施工点作业下班后,为抄近路违章穿越电梯井区域,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肋骨损伤,椎骨两节骨裂。意外发生后,龚某及时将祁某送至仁和医院进行治疗。出院后祁某要求龚某进行工伤赔偿,但双方提出的工伤赔付金额经过次协商却未能达成一致,祁某及其家属便来到伍家岗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反映情况并请求法律援助。

   接案后,伍家岗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来到当事人项目施工地了解情况。因之前龚某的另一件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经伍家岗街道人民委员会调解后得到双方的认可,法人龚某对司法所承办人十分信任,一直积极配合调解工作,并不推卸责任,也认同祁某提出法律援助也是为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愿意接受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本次意外事故及事实经过均无异议,但在赔偿数额上始终达不成一致。对此,伍家岗司法所承办人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找到症结的突破口,分别为双方做思想工作,并通过讲解《民法通则》、《工伤保险条例》、《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双方当事人清楚自己的法律责任,从而界定该起工伤赔偿范围。经多次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龚某一次性支付祁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万元,协议即日履行。

  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对受援人进行了回访服务,受援人均对本次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表示非常满意。在这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中伍家岗司法所充分发挥调委会调解职能,通过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积极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使纠纷得以及时妥善的解决,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实现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共济双赢的良好社会效果。(胡俊杰 李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