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工伤闹纠纷 调解息纷争
4月11日,秭归县司法局水田坝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去年11月23日,家住水田坝下坝村的郑某,在王某工地上进行墙壁粉刷作业时不慎受伤,导致左腿骨折,身体多处擦伤,被送往秭归县人民医院治疗,共住院42天,花费医疗费用26000余元。事后,用工方王某为其支付了部疗医疗费用。出院后,郑某要求王某支付其后续医疗费用5万元。王某认为已前期支付过医疗费用,现要求的后续医疗费用过高,不同意支付,由于双方争议较大,迟迟未能达成和解。
正当一筹莫展之时,郑某来到司法所求助,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并于4月11日组织双方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郑某认为,自己受伤是因为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且自己因受伤骨折,起码半年时间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自己也还有一家人要养活,用工方必须赔偿自己5万元损失。王某认为,郑某受伤主要责任在他自身,自己作为用工方没有直接过错,且郑某所提赔偿要求没有依据,自己最多做出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双方各不让步,矛盾再度激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双方争吵,并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说,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工作人员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劝双方各让一步,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换位思考,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疏导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至此,一场因工伤赔偿、闹腾了半年之久的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