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审议通过《“七五”普法决议》

日期:2017-04-13 10:1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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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当阳市召开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认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全社会崇尚法治、厉行法治,对推进法治当阳建设,更好地服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阳实施,有力推进“十三五”时期当阳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决议》提出,要深入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市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做到维护权利与履行义务并重,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公民共识。

  《决议》强调,要突出宣传重点,促进全民普法,将领导干部作为本次普法的重中之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另将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阶段性重点普法对象;建设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群众性法治文化设施建设,扶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推动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道德底蕴和文化内涵;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普治并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当阳”建设。

  《决议》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公平正义;创新普法理念、创新普法模式、创新普法载体、创新普法方式,注重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七五”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决议得到贯彻落实,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陈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