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司法局启动“情系农民工 律师助维权--2017年法律援助春风行动”
临近春节,农民工讨薪返乡的集中时段到来,伍家岗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部署于2016年12月—2017年2月开展“情系农民工 律师助维权--2017年法律援助春风行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农民工生产生活中的独特优势,全力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春节前,伍家岗区司法局将联合宜昌市司法局在五一广场举办一场专场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市区两级十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集中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诉讼与非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伍家岗区司法局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服务保护农民工的举措,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能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增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能力。一是扩大援助范围。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不断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劳动就业、土地承包、坑农纠纷、环境污染造成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涉及农民工基本民生权利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保证应援尽援。二是建立绿色通道。通过增加法律援助工作站、临时法律援助咨询窗口、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等方式,畅通申请渠道;对农民工因讨要工资或工伤索赔案件,一律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三是坚持优先原则。对群体性案件农民工和因工致残农民工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优先接待,申请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保证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制,指派政治业务素质强、作风扎实的律师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案件的专业类型与律师的专长相符,案件的难易程度与律师的能力相当。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标准,分阶段进行案件动态测评和综合考量,重点做好农民工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和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涉及农民工维权相关法律政策、办案技巧的培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在原有的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今年第四季度,又在伍家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人社局增设两个临时“法律援助咨询窗口”,保证农民工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安排素质高、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进工地、进乡村,提供零距离援助服务。重点进行依法用工制度的宣传,帮助企业建立正规的用工秩序。在进现场过程中发现纠纷苗头,当即调处,并作好记录,及时登记为农民工的帮扶信息。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通过“伍家—司法”新浪政务微博、“伍家司法在您身边”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援助信息,受理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对一些特殊的受援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设立农民工接待室,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负责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接待、调解工作。
四、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加强与公、检、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民政、工会、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建立高效、顺畅的协调配合机制。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协办工作机制,在转交申请、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市直律师协助办案等方面相互帮助,方便农民工高效、高质维权。
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针对群体性事件、非正常投诉上访、来访人员突发疾病、滞留、滋事等事件建立应急处置预案。主动介入重大案件办理过程,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避免矛盾升级,造成不良影响。
六、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2016年,大幅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特别是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经费予以优先保障、适当倾斜。
2014年至今,伍家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累计为451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1089名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79万元,举办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5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各3000余份。(伍家岗区司法局张寅秋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