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司法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卷宗评查
人民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活动的客观真实记录,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卷宗质量,近日,猇亭区司法局按照《人民调解法》统一规范标准,对今年以来全区25个居(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质量评查。
猇亭区司法局成立人民调解卷宗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基层科以及各街道司法所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评查方式为自评自查、集中评查、综合评定三个阶段,评分内容及标准涉及七个方面:申请与受理、调查与取证、调解、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回访以及归档等评查,评定标准为百分制,评定结果作为人民调解员年度考核、等级评定、个案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调委会都能够按照调解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申请、受理、登记、权利义务告知、调解过程、调解协议书制作、回访等工作,制作的案卷基本达到“程序到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记录齐全、书写整洁”的要求,为实现人民调解立卷规范化、格式标准化制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存在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一是申请人填写不准确;二是人民调解协议书用语不精确;三是当事人主体不适格;四是文书格式制作不规范;五是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六是调解笔录记载内容不明确;七是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填写不完整。
通过人民调解卷宗质量评查活动,各调委会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要求,打破案件质量评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倾向,保证评查质效,将案件评查与纠正错误、弥补瑕疵、问责追究结合起来,确保评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