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司法局严把三关着力提升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水平

日期:2016-09-06 09:2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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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措施,以提高办案质量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近两年,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0余件,受援对象满意度达99%,无一起投诉,真正做到了使群众满意,让社会认可。
  一是严把受援对象资格审查关。为发挥法律援助保障服务民生的功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仔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依法从简从快办理立案、审批手续。对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或属于人数较多的案件等类型的法律援助申请暂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而是及时受理并指派工作人员和律师开展先期调查工作,事后由受援人补交有关证明材料,提高立案效率,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于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事项,依法不予立案,避免法律援助资源的浪费,对确实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的援助申请,接待人员耐心做好对当事人的劝说解释工作,避免出现明显的败诉风险,杜绝矛盾激化。
  二是严把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审查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可以说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是法律援助的精髓。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督,通过询问承办律师情况、调取办案卷宗等方法,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于案件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强化办案律师在每个工作阶段的报告义务,以此督促办案律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同时,通过发放受援人反馈表、电话回访等方式主动回访受援人,及时了解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服务情况、纪律遵守情况,及时掌握受援人满意度,确保受援人利益的最大化。
  三是严把法律援助结案审查关。对一个律师已结案的案件卷宗进行检查,能够直观的了解该律师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工作态度与负责程度。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局对法律援助案件立卷归档的相关规定,要求承办律师在办结法律援助案件后,必须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和其他材料,及时完成立卷工作,并在结案后将装订规范的案卷交援助中心审查。经审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卷宗及时要求承办律师纠正,并对卷宗中出现的问题向受援人以及裁判机关了解情况,明确问题出现的原因。做到对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办理、结案等环节的“全程无缝式”质量监督管理。(刘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