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三举措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

日期:2016-09-01 16:09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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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抓培训,提高全体调解员业务水平。结合村居实际抓好调解技巧、规范文书制作等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各级人民调解员掌握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和调解程序的方法和技巧,克服工作上的随意性,防止在制作协议书时缺项漏项的现象,使制作的协议书更加规范有效。
  二是抓规范,提高文书规范制作水平。要求各司法所在组织调解人员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上下联系的桥梁作用,深入到基层调委会指导调解协议书制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纠正,发现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同时规定各所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协议书进行一次检查并讲评,有力地推动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水平。
  三是抓考核,提高调解协议书质量。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质量纳入对乡镇司法所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把调解协议书制作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制作不规范的协议书一律不给予补贴或下降一级标准执行。(汪训秀 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