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司法局四项措施狠抓机关作风建设

日期:2016-08-10 10:57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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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秭归县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有效转变了机关作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一是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实行早上班签到制度和人员去向公示管理制度。机关干部上午上班前必须签到,中途离开工作岗位前在去向牌上标明去向,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对无故不签到,无故离岗,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系统通报批评、依规依纪处罚等处罚措施,有效杜绝了迟到、早退现象。确保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

  二是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完善了《秭归县司法局请休假制度》,明确规定了请休假程序和审批权限,干部职工请休假均需填写统一格式的《请休假审批单》,根据请假天数报请不同领导审批,司法所人员请假必须同时经乡镇和县局领导请假,有效规范了全体干部职工请销假行为。

  三是切实加强窗口人员管理。坚决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为民服务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为确保公证工作过程依法依规进行,对公证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在一楼公证处及法律援助窗口部门安装了监控设备,并要求公证人员上班佩戴执法记录仪,确保工作人员努力做到群众来访热情接待、群众咨询耐心解答、群众诉求及时受理、群众离去笑脸相送。

  四是加强工作纪律检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加强抽查检查,对上班时间玩手机、玩游戏、看电影、逛网店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进行严查严处。对司法所人员周五下午上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提前离岗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谈话。(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