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溪塔司法所“四到位”做好解矫工作
7月21日,小溪塔司法所为社区矫正人员易某办理解矫手续,这是2016年以来本所期满解矫的第27名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矫正对象矫正成果的重要时刻。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小溪塔司法所在社区矫正的解矫工作中努力做到“四到位”。
一是教育到位。为巩固社区矫正教育成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促使其树立自信心,解矫教育在矫正期满前一个月内就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其中教育内容包括: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再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指导社区矫正对象对改造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为解除矫正作好思想和心理准备。
二是程序到位。在矫正对象期满前一个月,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等相关表格。在矫正期满当天,司法所人员及时组织派出所人员、矫正对象所在村(社区)矫正工作站、矫正对象家属、矫正对象担保人等为矫正对象举行解矫仪式,向矫正对象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三是衔接到位。该所在矫正对象解矫后,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确定安置帮教负责人并根据其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帮教安置工作;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将其人员信息提供给派出所作为重点人口进行管理,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四是回访到位。解矫后,矫正负责人应定期对解矫人员进行回访,走访解矫对象所在的村(社区)和家庭,通报改造情况。回访工作不仅有利于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更有利于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防止他们重新犯罪。(黄梦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