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司法局构建立体法律援助模式

日期:2016-06-12 09:1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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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夷陵区司法局秉承“法律援助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的工作理念,从区、镇、村三个层面着手,逐步构建了以三大法律服务平台为支撑、以法律援助申请代办为补充、以村法律顾问为触角的立体法律援助模式。连续两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7件,同比增加91%。案件办案质量、档案质量连续两年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0%以上

  一、在区级层面,全面开通三大法律服务平台。近年来,为了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夷陵区司法局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打造法律服务三大平台。2014年71日起,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同步开通窗口咨询、12348咨询、网络咨询三大法律服务平台;并在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律师值班”制度,由夷陵区所辖五家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工作日轮流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为群众提供“三大平台”服务。为确保该项制度的有效运转,该局不仅确立了相关的工作流程与规范,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管理和考核办法,而且经多方争取为“值班律师”落实了150/天的经费保障,每年共计投入资金5万余元。2015年,网络法律咨询平台又相继开通了网上视频咨询、网上法律援助预申请功能,进一步实现便民最大化。三大服务平台运行以来,值班律师共接受群众来访咨询1800余人/次,来电咨询900余人/次,网上咨询7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10余件。

  二、在乡镇层面,全面落实乡镇法律援助申请代办制。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覆盖面,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夷陵区于2014年初正式行文,建立法律援助申请代办制度——在每个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成立法律援助申请代办点,代办点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为群众代办法律援助申请。随着法律援助代办点制度的逐步深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自法律援助申请代办制度实施以来,全区共为符合条件的公民代办法律援助申请160余起。

  三是在村级层面,全面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需求,2012年夷陵区启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先行先试,探索出三种镇村法律顾问模式——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采用市场化模式,在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采用政府推介模式,在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乡镇采用政府购买模式。2013年,夷陵区鸦鹊岭镇、樟村坪镇率先在全区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其他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5年,借全市“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之机,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经费60余万元,夷陵区全面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因该项工作成绩突出,全市“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现场会在该区召开,《人民日报》、《三峡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相继宣传推介了该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经验。镇村法律顾问帮助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调解重大矛盾纠纷、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等,为村(社区)及村(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零距离”法律服务。2015年至今,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余件,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0余人/次。(叶果 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