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三项措施推进专业调委会建设

日期:2016-05-17 14:4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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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优势,坚持将快速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放在首位,做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2014年以来,各专业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10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
  一是分清职责,明确任务。县司法局主动与县综治委协调,以综治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对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依托行业,构建网络。在完善乡镇、村(居)调委会的基础上,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力度,先后建立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
  三是加强指导,确保规范。县司法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工作指导,按照“五有”、“六统一”要求,制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着力实现调委会的规范运行。(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