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强化考核导向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效

日期:2016-03-28 11:1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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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远安县司法局拿出11.7万元资金,对2015年度考核合格的113个村(居)的法律顾问按照1000元/村(居)标准进行补助,同时对8名优秀村(居)法律顾问通报表彰,并给予500元/人奖励,对考核不合格4个村(居)的法律顾问通报批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远安县司法局成立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律顾问工程稳步推进。将村(居)法律顾问考核工作纳入各乡镇司法所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由司法所负责日常协调服务。各村(居)委会则具体按照法律服务合同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予以考核。法律顾问承办单位(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村(居)法律顾问的业主单位,承办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具体承办人。通过明确任务,具体职责,厘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权责问题。
  二是统一标准服务。全县法律顾问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重心下移,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代写法律文书、调处矛盾纠纷、帮建法治文化广场等多种方式方法,为老百姓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务。该项工作受到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经过时间检验,聘请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法迎合了基层村(居)的实际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是严格监管考核。远安县司法局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半年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加强平时检查与督导。细化考核方案,优化分值设计,确保每个村(居)法律顾问“跳起来能够摘到桃子”。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对优秀承办人给予奖励,对不合格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远安县司法局 张文宝 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