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司法局五项措施落实2016年意识形态责任制
今年来,猇亭区司法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立足部门职能,补齐短板,强化功能,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责任制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提出五项措施,推动201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早落实。
一是压实责任抓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列为局党组每季度专题会议研究重点内容,与机关党建、履职尽责一并实施项目清单管理,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教育抓班子。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推行重大决策会前学廉学法制度,解决具体问题依法依规办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每月安排两次集中学法,强化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主题活动抓党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理论学习,精心选好“自选动作”,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党员主体地位。
四是齐抓共建抓突破。注重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用正确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在借力发展、依托发展、融合发展上下功夫、抓突破、求实效。
五是典型带动抓氛围。做大社区居民的贴心人--冯金玉同志、首届道德模范—戴大模等身边典型,培育选树基层涌现的好典型,凝聚正能量,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陈发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