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四措并举提升村居调解主任能力

日期:2016-03-24 15:4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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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远安县强化四项措施提升村居调解主任的工作能力,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与业务书籍“交朋友”。远安县司法局统一征订了2016年度《人民调解》杂志免费发放到7个司法所和117个村居人民调委会,各级综治办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与农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书籍,要求各村(居)调解员经常性地加强学习,不断进行充电,自觉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公正、公平处理矛盾纠纷。
  与法律顾问常联系。要求各村(居)调解员主动加强与法律顾问联系沟通,督促其经常性到村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年终严格依照合同内容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各村(居)在合同发包、重大决策、疑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都主动邀请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在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有效防范因决策不当、办事违法引发社会矛盾的情形发生。
  向身边高手常讨教。该县2014、2015年共评选表彰了20名“十大金牌调解员”,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实行等级化管理共评选出了15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各乡镇调委会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安排他们担任年青调解主任的“导师”,在调解技巧、协议书制作、疑难纠纷化解等方面给予指导。
  上培训课堂常提高。该县司法局每年组织一次调解主任培训,针对农村经常出现的矛盾纠纷,尤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房屋宅基地及民间借贷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培训,并邀请律师以案释法,通过真实的案例进行了详细阐述,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为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实行“以考促学”,各乡镇司法所在每月的办公例会上对各村(居)调解员考试,再进行讲解,还结合镇域内出现的案例展开大讨论集体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交流会。
  截至三月底,全县共摸排出各类纠纷 312件,化解 308件,调解率均达到 98 %以上,为远安县奋力实现“勇当绿色湖北美丽荆楚典范、全省综合发展典型”提供了良好社会治安环境。(远安县司法局 李明 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