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司法局积极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

日期:2016-03-18 09:29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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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理念,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倡导健康理性消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时,夷陵区司法局联合辖区内多家职能部门,以“阳光消费”为主题在全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月15日上午,区司法局联合区工商局、食药局组成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队,来到小溪塔平湖广场举办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工作人员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展出法治宣传展板2块,向市民发放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为重点内容的法律宣传折页500余份。同时,将消费者维权与法律援助服务有机结合,在现场专门设立法律咨询台,接受消费者法律咨询,解答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并积极进行消费维权指导以及涉及相关企业消费纠纷的受理,现场共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受理消费维权纠纷5件,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活动期间,夷陵区司法局针对辖区内农民人数众多且消费维权知识、意识薄弱的特点,有针对性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送法、送消费知识下乡进村,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等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还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发布消费维权提醒警示,帮助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相关维权纠纷的发生。
  此次“3.15”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为营造一个公平、正义、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肯定和如潮好评。(邹然 伍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