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日期:2016-03-10 18:15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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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远安县司法局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按照省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五有”、“六统一”要求,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员组成,纠纷受理、调解、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识标牌等方面进行规范化调委会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确保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三是加强组织业务培训,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调解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使调解员真正成为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