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成立首个第三方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服务机构

日期:2015-12-23 10:0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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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长阳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成立,这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首家、也是全省首家公司化运作的第三方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服务机构。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也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的强有力补充,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心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经县司法局批准,由长阳福星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和龙舟坪第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创立的,在县民政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地点设于长阳福星保安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办公面积130平米,4个办公室,1个调解室,配有专业“便携式询问监控系统”。现有配备专职调解员9人,聘请各界兼职调解员20多人。专、兼职调解员都是丰富经验、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的各界专业人才和法律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能是在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的前提下,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受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以依法信访、用法维权、化解矛盾、为民解忧、诚信服务、促进和谐为宗旨,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的。接受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委托,依法调处和代理处理相关涉访、涉稳信访矛盾纠纷;提供涉访、涉稳信访援助和咨询;依法接受委托参与息访息诉;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咨询和培训活动等。
  在日常工作中,中心与龙舟坪第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一个协作互补交替进行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同时,县委政法委与县司法局探索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并成立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律师顾问团,从专业角度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中心在接受行政企事业单位事务性委托后,会及时安排专人,主动地与当事方进行沟通协调,将涉关单位从矛盾冲突的第一线解脱出来,在单位与纠纷当事人之间建立一道缓冲区,进一步提升涉事单位的工作效率。在矛盾纠纷和解签约时,中心可代理委托方与对方签订具有反制条款的协议,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以保障其司法效力。
  中心成立以来,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办的支持下,正有序地开展工作。一是有效处理杨某某信访案。受县民政局的委托,调解杨某某因在部队超期服役要求得到合理补偿的信访案。中心及时派员和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起携该案卷宗与杨某赴河南部队驻地沟通地方处理情况(过去杨某经常到部队上访并带回部队给地方的公函,因部队不了解情况,来函内容往往多偏袒上访人,增添上访人偏执的情绪),当部队首长了解地方民政部门对杨某救助多年的真实情况后,给予了认可,赞扬了民政局为其所做的工作,并当面严肃批评教育了杨某,告诉杨某应该调整心态,面向未来,为化解该案打下思想基础。回长阳后,中心立即与杨座谈,并达成了息诉罢访协议。二是及时调解环境污染赔偿案。受理调解珍珠果业与县环卫局垃圾填埋场污染赔偿纠纷案,由于该案情况复杂特殊,邀请了15个单位的负责人作为调解参与人参加的公开调解活动。该案已经经过2次调解,10多次沟通交流,虽然目前还未达成协议,但双方对中心的调解工作表示满意,后续工作正有序开展。(长阳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