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获省司法厅肯定

日期:2015-10-20 10:2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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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省司法厅检查组吴全柱处长一行在宜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正权的陪同下,赴夷陵区检查验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樟村坪和三斗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翻阅了相关工作资料,重点询问了司法所房屋产权、职级待遇、人员结构、经费保障以及工作情况,听取了两镇领导对司法所工作的评价及区司法局局长张宝华对该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吴处长对夷陵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夷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围绕创建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两所的所务管理井井有条,规范有序;基础设施完备一流,位居前列;职能发挥十分充分,亮点纷呈。同时,他提出司法所要进一步主动作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作用,使亮点更亮,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和佳绩。曹局长在检查中指出,樟村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程度很高,在全市109个司法所中算是数一数二的水平,下一步要在全市加以宣传和推广。
  夷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的建设,积极争取国债项目改造了司法所办公用房等工作环境。2008年太平溪司法所被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之后,该区以该所为示范,以“工作职责九明确、工作制度九健全、硬件设施九具备”为主要内容,狠抓司法所基础建设、业务工作、档案管理、所务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全面开展规范化创建,基层司法所呈现出组织机构规范、人员力量较强、干部待遇落实和装备设施齐全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区12个所于2013年一次性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乐天溪司法所荣获“全市十佳司法所”称号。
  今年,夷陵区司法局以着力打造省级示范司法所为目标,在严格落实省厅建设要求的同时,积极组织司法所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周边县市先进司法所的成功经验,促进司法所提档升级,以此推动我区司法所建设向更高标准迈进。下一步,该局将在“十三五”期间以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60%覆盖面为目标,推动基层司法所整体水平向前推进。(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