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获2015年人大代表评议满意单位
9月25日上午,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37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县司法局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以满意36票、基本满意1票的好成绩顺利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
会上,局长奂庆向全体委员和代表报告了评议工作整改落实情,回答了委员和代表的提问。县人大常委会督查联络组人员在评价发言中,对县司法局开展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司法行政工作开展中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建议。
此次评议历时近两个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从今年7月起,在远安县司法局被确定为人大工作评议单位后,该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远安县司法局迎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成立了人大工作评议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办公室,对人大评议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同时该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汇总整理后的4个方面14项目标任务,该局积极整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把总关,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各所负责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人大代表评议司法行政工作,是远安县司法局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局长奂庆同志在测评会表态发言中表示,在下阶段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整改内容,巩固扩大工作评议成果,努力改进工作,解决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推进远安县司法行政事业有好又快发展。(陶艳玲 张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