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认真做好特赦报请的摸排核实工作

日期:2015-09-09 09:0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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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人员决定》通过和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报请特赦有关程序要求》下发之后,远安县司法局认真做好符合特赦条件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核实工作。
  一是吃透精神,制定方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细心研读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司法部的《程序要求》,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条款,在准确理解特赦的范围、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制定了《远安县关于报请特赦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方案》,成立了远安县社区服刑人员报请特赦评审委员会。《方案》共分组织学习、宣传政策,组织摸排、开展初审,审核甄别、拟定人员,会议评审、对外公示,组卷上报、依法裁定,公开宣告、纳入帮教等六个步骤。
  二是集中培训,精心部署。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司法所和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就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司法部的《程序要求》及《工作方案》进行专题培训,特别是对报请特赦对象的认定标准进行详细细致地讲解,确保准确执行相关政策;同时司法所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社区服刑人员全文学习全国人大《决定》及特赦的认定标准,动员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自我申报,达到全面宣传、自我教育的效果,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感恩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新中国。
  三是重点摸排,精准核实。在社区服刑人员自我申报的同时,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逐一排查,把55周岁以上和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服刑人员作为重点排查对象,重点排查是否参加过作战和是否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再对照《程序要求》中的时间节点、认定条件精准核实。
  四是及时请示,确保稳准。针对核实过程中“时间节点”、“认定条件”拿不准的,立即报告市“社矫局”,请求答复,确保报请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稳步准确地开展。经过报请市“社矫局”审核,已确定1名社区服刑人员符合特赦报请条件,目前,已经进入办理报请手续程序。(宋永洪)